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0 20:48:39
日前,陕西省环保厅向国电西北分公司发函,决定暂停该公司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外在陕项目环评审批和相关手续办理。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签订的《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12年完成1号机组脱硝改造任务,2013年完成3号机组脱硝改造任务。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省重点减排项目推进会上,省环保厅要求该公司必须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上目标责任书项目,2号机组6月前建成脱硝,3号机组9月前建成脱硝。5月7日,省环保厅现场检查发现,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应完成的1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尚未动工,3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度仅进行地基开挖施工,建设进度十分缓慢,影响了全省氮氧化物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因此,省环保厅研究决定,暂停国电西北分公司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外在陕项目环评的审批和相关手续办理,直至脱硝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省环保厅要求国电西北分公司督促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工期,积极协调督促建设方,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两台机组改造分别于6月底和9月底前完成脱硝改造任务。
据悉,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2010年氮氧化物排放基数为25980.48吨,占宝鸡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5%,若顺利完成“十二五”脱硝任务,可减排氮氧化物18186.34吨。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李静)
(来源:陕西日报) 能源网 http://www.aeene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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