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0 21:24:06
本网讯 “你的商店是种业公司连锁店,根据政策可以享受非普工业用电价格。”8月21日,昌吉供电公司营销服务人员指着新的电价分类,对前来办理用电变更的客户许某说道。
许某是某农业制种公司的连锁零售经营户,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气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他的商店从商业电价变更为非普工业用电。
文件主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及鼓励类商业用电价格,根据受电变压器容量分别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或大工业用电价格。
为了做好此次渋农流通领域电价调整工作,昌吉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与当地发改委进行了对接,确定相关用电类别的具体实施所对应的客户,同时下发了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当地电视、报纸、广播等形式在全社会公布此次电价变更涉及的行业类别,各营业厅也在显眼位置贴出信息,对客户进行告知。通知要求对能明确属于文件规定的涉农企业和客户,在8月底前调整到位。对无法确定所属类别的用电客户,可由客户自行提出申请,核实后进行用电变更,确保相关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实实在在为涉农企业和用电客户减负增收。
据了解,此举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为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的相关步骤。有利于缓解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成本上升压力,促进农产品终端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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