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06 08:46:49
东北电监局于8月上旬接到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输供电监管处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稽查处、吉林业务办、黑龙江业务办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共同组成调研组。局长王恩志任组长,副局长吴大明、副局长宋宏坤任副组长,赴各地开展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分别在三省一区召开由电力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企业、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用户等参加的座谈会4场,合计43家企业参加会议。通过了解供电企业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上的开放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非关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等问题,对东北区域各省较大的8家地市级供电企业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查看工程档案、检查供电营业场所、实地走访电力用户、约谈相关电力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开展调研。调研结束后,将各地情况分别向各省电力公司负责人沟通反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自2010年4月以来,东北电监局加大了对“三指定”行为的监管力度。主要有:一是根据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区域内的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累计专项检查市级供电企业20家、县级供电企业8家,下发责令改正意见23份,对认定存在三指定行为的两家供电企业给予了总计70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结合专项治理制定了《东北区域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监管办法(试行)》,印发了《继续深入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规范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管理。三是发挥非现场监管作用,用技术手段创新日常监管工作。在东北区域内试点开展的“用户受电工程规范平台”建设,运行良好,受到各方好评。四是加强后续监管,防止问题反弹。主要通过对整改情况现场复查,开展用户和施工企业走访、座谈,印刷宣传资料普及相关知识,12398投诉举报系统监控等措施密切监督专项治理后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实际情况。2012年以来共收到“三指定”类有关投诉举报2件,较专项治理高峰期有所下降,一方面反映了经过专项治理,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三指定行为以更隐蔽的方式进行。
此次调研对东北区域用户受电工程开放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三指定”治理工作。
来源:中电新闻网能源网 http://www.aeene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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