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亚欧能源网 用户名: 密码: 首页设为首页联系我们添加投稿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力频道 > 火电 >

放权燃煤火电项目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7 08:25:5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在下放分布式燃气发电、燃气热电及燃煤背压热电等能效高、污染少的火电项目审批权限后,进一步改进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的审批管理机制。

  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煤炭消耗量大,污染排放集中,关系生态安全和公众利益,属限制发展类项目,有必要通过政府审批控制规模和科学布局。为了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促进项目决策规范、透明、高效,国家能源局改进了以往逐一评估布局火电项目的模式,加强规划引导和后续监管,制定了“全国衔接平衡、国家确定规模、地方优选项目、咨询支持决策、监管保障实施”的火电项目规划建设新机制。

  一是通过规划指导抓总量。国家能源局在电力规划基础上,会同地方确定各省年度火电建设总规模和布局原则。二是充分发挥地方作用。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科学评议机制,优选火电项目,公示后报送。三是咨询机构充分参与决策过程。委托国家级咨询机构对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送的年度项目方案进行科学评估,据此下发年度分省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四是实施全程监管。国家能源局各地监管机构对火电项目优选排序工作进行监督,并加强火电建设规划落实情况监管,对违规项目加大稽查力度,实现火电项目的全过程闭环监管。
来源:能源局能源网 http://www.aeenets.com/ 【投稿QQ:631001965



分享到:

亚欧能源网  广告热线:010-61224401  传真 010- 61224401  客服QQ:924467170  Email: mxzh2008@163.com    Copyright 2005-2011 aeene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亚欧能源网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 京ICP备12037512

本站网络实名:亚欧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