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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供电公司细化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6 10:26:35 

  本网讯 通讯员 辜文金 报道 2月11日,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公司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细化《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惩治违章,预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与健康,确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

  随着“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完善,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公司原有的《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工作要求。为此,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公司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重新修改完善并细化了《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修改细化后的《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共6章45条,对反违章工作进行了科学定义: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的过程中,从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重新认识了反违章工作重要意义: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违章是安全生产最大隐患;见违章不管、不制止,长期解决不好违章问题,就是失职、失责。将开展标准化作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监督作为反违章斗争的行为基础,将“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漠视他人被伤害)作为反违章斗争的道德基础,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罚和培训五个环节建立起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

  该《办法》进一步加大了考核和处罚力度,如一般行为违章的处罚:发生一般行为违章1次,对违章者考核100元;发生一般行为违章累计2次,对违章者考核200元;发生一般行为违章累计3次,对违章者考核400元;发生一般行为违章累计3次以上,对违章者考核1000元。严重行为违章的处罚:发生严重行为违章1次,对违章者考核200元;发生严重行为违章累计2次,对违章者考核400元;发生严重行为违章累计3次,对违章者考核800元;发生严重行为违章累计3次以上,给予违章者降2岗级6个月。

  该公司要求,要通过制度的严肃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收到实实在在的反违章效果,减少和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能源网 http://www.aeenets.com/ 【投稿QQ:6310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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