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欧能源网:为降级企业经营风险,提高现金流及企业资金的营运能力,节约企业在应收账款垫支的流动资金,提高成本费用利用率和资金利用效率,减轻公司税务负担,做好2015年汇算清缴的前期准备工作。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发挥监督作用,对应收账款及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通过清理发现,云南红河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应收账款达到坏账损失的条件,同年,为建设“输配电实训基地”,天星文化城拆除水上世界及网球场范围内的部份建筑,其拆除部份也符合固定资产净值报废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聘请昆明亚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鉴定,并出具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财务部于2015年11月向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相关部门提交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请。
针对此项工作,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在办公室的积极配合下,多次到税务机关、红河州工商局、泸西县工商局、泸西县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收集证据,积极推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内外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最终取得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同时,针对天星文化城固定资产损失,公司总会计师杨红艳及财务人员陪同税务机关到现场实地勘察,全面了解实际状况,完成了天星文化城的现场取证工作。
2016年3月中旬,红河州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邹长兴、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张丹红及相关人员到公司,对申请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核实,公司总会计师杨红艳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得到税务机关人员的一致认可。
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的积极努力下,公司最终于3月底取得了地方税务局允许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备案通知书。此次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备案申请工作历时五个月,工作人员辗转四地,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在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完成了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专项审批工作,此次备案为公司节约近200万元左右的所得税税收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
(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尹雪飞 毛丹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