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亚欧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6-11-03 09:55:00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该公司从安全经济、质量效益、工程进度等方面考虑,克服冬季施工等诸多困难,分别于2016年4月、5月完成了2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并于同年7月份通过山西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改造完成后,2台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均达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每标准立方米5毫克、每标准立方米35毫克、每标准立方米50毫克的要求。
项目投运后,得到山西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的高度评价,对该公司主动作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此基础上,该公司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各项环保奖励优惠政策,围绕电量、电价、资金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推进“向环保要效益”。下一步,该公司还将积极争取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及电量奖励,竭尽全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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